汉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汉政发〔2009〕3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转发汉中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宁强县、佛坪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了配合西成客专项目组尽快完成线路定勘工作,如期开工建设,现将汉中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 展开
汉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汉政发〔2009〕3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转发汉中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宁强县、佛坪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了配合西成客专项目组尽快完成线路定勘工作,如期开工建设,现将汉中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汉中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汉中境内,该工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为:(一)各县城郊区(县城区2公里范围内)水浇菜地:3000元/年.亩;汉台区菜地5000元/年.亩。沿线其他县菜地2000元/年.亩。(二)水浇粮地:1500元/年.亩(三)经济林地:3000元/年.亩 (四)杂果地:3000元/年.亩(五)旱粮地800元/年.亩 (六)沙滩地500元/年.亩(七)非耕地500元/年.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