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乐山市中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条件二: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最近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条件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条 展开
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乐山市中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条件二: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最近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条件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条件四:申请人家庭成员应为同一户口并在一起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人员。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