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元。按以下要求办理:1.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二手房除外);2.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第二套房的,则另有规定要 展开
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元。按以下要求办理:1.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二手房除外);2.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第二套房的,则另有规定要求。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