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因我不在本地,意向协议是妹妹代签,三方都清楚我是要首付四成按揭代款,定金已付1万,已付部分中介费3000元,但协议上却标明办好所有过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最后房款39万,这明显是中介失误,刚好业主还差6万赎楼费要求我们再付多六万给她,我则要求她重定一份合同,她也同意,我要求加多一条条款:买方必须在尾款付... 展开
请帮忙: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因我不在本地,意向协议是妹妹代签,三方都清楚我是要首付四成按揭代款,定金已付1万,已付部分中介费3000元,但协议上却标明办好所有过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最后房款39万,这明显是中介失误,刚好业主还差6万赎楼费要求我们再付多六万给她,我则要求她重定一份合同,她也同意,我要求加多一条条款:买方必须在尾款付清前把户口迁出.否则属违约.她却说她新买的房还未交房,户口要到10月才迁出. 我想问...1.此协议是否不是正式买卖合同,(中介跟我说过到时业主办好赎楼手续和中介办好房屋评估手续后我才跟业主签正式买卖合同)如卖方因迁户问题,不肯跟我再签新的合同,按原来协议(一次付清房款),正式签买卖合同她不同意我加的迁户条款而拒签的话,她是否属违约?如业主违约,她除了付我双倍定金外,中介的3000元,我有权拿回,由她付吗?(协议上只说如合同中止必须付中介费3000元,未标明哪方付) 2.如果她10月前把户口迁出,我同意而加上一条款:"卖方在2010年10月1日前必须把户口迁出,如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及卖方必须双倍赔偿总房款给买方."请问此条款是否妥当? 谢谢帮助!!!感激不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