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近期在上海购置房产,房屋首付我父母出资9
我是女方,近期在上海购置房产,房屋首付我父母出资90万,男方父母出资50万,我选择了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以我一人名义贷款,婚后我和老公一起还款,有可能我父母还会一起还款,现在我未领结婚证,产权人为我一人,婚后加我老公名字,想请问律师如遇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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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的行为视为对配偶的赠予(房屋一半的产权)并且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物权变动生效。离婚时应当平分。
2015-06-05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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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加丈夫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若婚后不加丈夫名字,则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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