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3年7月老公个人出资首付7万买房;取得房产证,老公一个人的名字;2、2004年10月我们结婚;婚后我俩共同还贷;3、2008年12月老公去世;之后,房子一直由我还贷;4、孩子2009年2月出生;5、公公1994年已经去世;我有婆婆和一个小姑子;婆婆自己有一套产权房,她有退休金;6、婆婆说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对于这套... 展开
1、2003年7月老公个人出资首付7万买房;取得房产证,老公一个人的名字;2、2004年10月我们结婚;婚后我俩共同还贷;3、2008年12月老公去世;之后,房子一直由我还贷;4、孩子2009年2月出生;5、公公1994年已经去世;我有婆婆和一个小姑子;婆婆自己有一套产权房,她有退休金;6、婆婆说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对于这套房子,她的意见是把“她、我、宝宝”三个人的名字写在产权证上;我的意见是把她的那部分继承份额,用资金的方式补偿,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7、房子合同总额22万元,贷款金额15万元,贷款年限20年,现每月还贷1000多元;现在房子市面价值70万元;请问:1、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吗? 2、房子的问题怎样处理更好些? 3、如果采用资金补偿的方式,我应该给她多少资金补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