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某住宅,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应于2000年6月28日前将房产交付给我。我按合同约定一次支付了30%的购房款,余70%的购房款向银行办理10年期的按揭贷款手续,与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但我购买的住宅至今没有竣工,房地产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楼,我想解除合同退房。请问律师:办理按揭贷款所购房产,当房地产公司延期交楼时能否要求退房?在退房前我是否可以停止向银行还款?如果可以退房,退房后银行的贷款怎么办?
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某住宅,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应于2000年6月28日前将房产交付给我。我按合同约定一次支付了30%的购房款,余70%的购房款向银行办理10年期的按揭贷款手续,与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但我购买的住宅至今没有竣工,房地产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楼,我想解除合同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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