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刚签了购房合同,总价170万元,因房主(卖方)有抵压贷款50万元,要求我先付给卖方50W
卖方用这50万元解压,解压期限需要10天左右,然后我再付118万元,同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拿房产证时再给尾款2万元,这样付款有问题吗?先期给付的50万元没有问题吧,会不会存在卖方收了50万元之后,不给办房产过户了?另外中介我爱我家一块谈的合同。
其他答案
您好,不会卖方收了你的解押款项,不给房产能过户的,因为你们三方合同已经约定好了,就没有关系,这个房款解压款项是可以充当购房首付款的,况且房主两证暂时放在房产中介手里,房主是暂时那不回去的,他房主如果解了押还不进行房产过户,他是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他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你无需担心,还有买卖房产本着互信坦诚的宗旨去办的,是不必多过于担心。如果不去过户,卖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况且你打的每一笔 展开
2015-09-23 1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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