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从公司离职,由于人事的疏忽,十月份的社保原公司也给我交了,今天人事打电话让我将钱还给公司,个人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共1800元,目前我还处于待业状态,从法律角度讲这件事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9月从公司离职,由于人事的疏忽,十月份的社保原公司也给我交了,今天人事打电话让我将钱还给公司,个人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共1800元,目前我还处于待业状态,从法律角度讲这件事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其他答案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 展开
2015-10-25 11: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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