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东莞塘厦二手房,房子总价95万,96平,因房子未满2年需交营业税,契税1万多,中介费说的28600多,还有卖方房子提前还款担保费什么一万多开始全算我们名下,卖方说自己去赎楼,把房价降到了92万,让我们支付营业税,并让我们多付定金,签合同时付了2万定金,一星期内付剩下8万还未付这周日补充合同再付,共10万定金,但房产证还... 展开
刚买的东莞塘厦二手房,房子总价95万,96平,因房子未满2年需交营业税,契税1万多,中介费说的28600多,还有卖方房子提前还款担保费什么一万多开始全算我们名下,卖方说自己去赎楼,把房价降到了92万,让我们支付营业税,并让我们多付定金,签合同时付了2万定金,一星期内付剩下8万还未付这周日补充合同再付,共10万定金,但房产证还没下来,说11月份能出来这是不能确定的,12月20多号过户(这个日期是口头说的未写进合同)时一起給卖方剩下首付款18万和给中介的佣金 税费(共8万),合同中并未注明什么时候房子过户,中介给我方签的买卖代理费承诺书中也是写的霸王条款,说什么总代理费共8万( 未附上哪些税费多少,佣金多少的明细),若违约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按按代理费的千分之五付违约金,到支付完为止。 这个费并没区分是佣金的千分之五,一看像是按8万算的。若因为房产证迟迟没下来无法过户我方要解除合同他也要收取按8万的千分之五来收违约金?我认为这个合同签的就有问题。很想把合同给您看看,买卖、中介三方合同和 给中介签的代理费合同是否不合法可重签?他的佣金收取买方就超过了3%,应该是买卖双方一人一部分才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