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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财政部新推出的“二手房营业税5改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 (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 展开
golb|2015-12-17 12: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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