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偿必须按产权调换进行补偿对吗?
二十年前和兄弟建一楼一底共60平方米,他40,我20登记在兄弟的房产证上,法院判我们共建,即新房产证上有了我的名字和20平方米面积,这次征地补偿,由于兄弟要房,我要钱,“拆办”不按货币补偿,而强行按产权调换换方式补偿,否则不执行法院判决,我20平方米的补偿全给给兄弟!他们对吗?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按照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后,可以向你兄弟主张属于你的部分,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也可以选择让你兄弟折价给你货币。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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