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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土地所有权怎么办?

我是廊坊市一名普通市民,住着几间平房,现在小区要开发住宅楼。开发商给我们置换同等面积的楼房,收走了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请问大律师:楼房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我还拥有我的土地使用权吗?70年后,如果楼房再改建,作为回迁户和其他购房入住者权力一样吗?因为在建楼房时,我不但提供了我的房屋还提供了我的土地。请不吝赐教,谢谢!
华美星辰|2010-12-06 08:42

其他答案

在老地方等你!

城市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即使是你原来的平房,土地所有权也是属于国家的,你所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楼房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因目前尚未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的情况出现,因此上述法律的规定,而实践中尚无具体的执行政策。
2010-12-06 15: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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