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做生意向信用社贷款40万,生意失败欠下债务。 我有两个儿子,之前我们是一个大家庭,都在用我的钱。在借贷的时候是二儿子给写的保证书以及两个担保人。现在二儿子愿意偿还一半的债务【只有这个能力】 但大儿子不愿偿还,我之前给大儿子买房花了20万,占房子的70%的钱,房产证... 展开
前两年做生意向信用社贷款40万,生意失败欠下债务。 我有两个儿子,之前我们是一个大家庭,都在用我的钱。在借贷的时候是二儿子给写的保证书以及两个担保人。现在二儿子愿意偿还一半的债务【只有这个能力】 但大儿子不愿偿还,我之前给大儿子买房花了20万,占房子的70%的钱,房产证是大儿子的,现在我想让大儿子拿出我之前给他出的20万用以缓解困境。 请问:1,从法律角度上我有没有权利要回之前给他们买房的钱? 2,这个债务关系是不是与大儿子没有关系? 3,假如贷款还不上是不是必须由二儿子和两个担保人来偿还? 希望有专业人士帮我分析提出建议,万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