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十月底已过户。在中国银行申请组合贷款。银行派律师做见证但房东不配合导致无法放款。责任在房东吗?
买了二手房,十月底已过户。在中国银行申请组合贷款。银行派律师做见证,由于中介未及时联系银行导致过户当天律师没空未能出现。准备约房东改时间做律师见证。但房东不配合,需要买家(我们)加钱才肯陪同。银行规定不见证无法办理房产抵押和放款。请问可以追究房东责任吗?另中介费已全额付清,现在中介也不管我们。中介是否也有责任?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