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血汗钱换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投诉无门。
2010年4月江苏省太仓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委托上海一家拍卖行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上海的房屋进行依法拍卖,本人通过司法拍卖合法竟得该房产。5月凭太仓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办理了产权过户。6月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和该房产权利无关的被执行人之父母二人却强制霸占该房屋,本人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多次告知,他们无法解决该纠纷,要我去法院... 展开
2010年4月江苏省太仓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委托上海一家拍卖行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上海的房屋进行依法拍卖,本人通过司法拍卖合法竟得该房产。5月凭太仓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办理了产权过户。6月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和该房产权利无关的被执行人之父母二人却强制霸占该房屋,本人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多次告知,他们无法解决该纠纷,要我去法院起诉。我即向该房屋所属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执行人和其父母三人排除妨害纠纷,宝山法院以该案属于强制执行程序驳回起诉,我又起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也认定:法院裁定拍卖成交取得的财产,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占有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认为宝山区法院驳回我的起诉是正确的,也不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无奈我又回到太仓法院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及其父母他处有房产的信息,法院完全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请求强制执行终结,保护我合法的,善意取得的财产权益,却总无下文。江苏太仓人民法院回复“自行解决,我院可给予一定协助。”问题是江苏太仓人民法院(原当事执行法院)、上海宝山人民法院(涉案房产所属地法院)、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害人户籍地法院)都不受理了,再到哪里诉讼?怎么自行解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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