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否应分得婚后一半房产
婚前男方够买了一套住房,为按揭,首付男方自己出的,也有房产证,为男方个人名字,没有女方名字。婚后一直是用男方自己的公积金或者工资还贷。结婚几年后离婚,女方是否应分得婚后一半房产或获得房产补偿?有种说法是离婚之后,女方可以分得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不知是否准确?另外不知男方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在婚后是否为夫妻共同资产?
其他答案
按照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你的说法基本正确,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约定例外
2016-05-05 10: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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