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和女朋友一起买了房,定房子的时候都是用的我的名字,打首付款的时候也都是我的名字。当时首付等花了17万,她出了5万,我出了12万。后来办房产证的时候因为我的信用卡还款记录不好,所以怕贷款的时候不能拿到七折的优惠,就用她的名字贷款的,房产证上也就写的她的名字。后来我父母知道后,就担心了,然后我让她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 展开
一年半前,和女朋友一起买了房,定房子的时候都是用的我的名字,打首付款的时候也都是我的名字。当时首付等花了17万,她出了5万,我出了12万。后来办房产证的时候因为我的信用卡还款记录不好,所以怕贷款的时候不能拿到七折的优惠,就用她的名字贷款的,房产证上也就写的她的名字。后来我父母知道后,就担心了,然后我让她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款12万,如果今年年底没有结婚把房产转成我们两个人的,她需要在两年之内还钱给我,然后再加两万的利息。后面拿到房子后,我们一起出钱装修,一起还月供,其中月供大部分都是我出的。现在房子升值了20万,另外她的想法变了,和我分手,房子她要,并且说只支付以前买房装修和月供的时候我出的钱,升值的我没有份。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得到多少钱,升值的部分我能不能得到一部分。她现在就咬定房子是她的,当时我出的钱也只是跟我借的。但是我认为即使房子是她的名字,但是买房子是因为我们要准备结婚的,所以应该算共同合资买的,只是没有签定协议而已。另外我考虑的是确实我也让她打了张借条,而且写了要付利息2万。所以感觉从证据上来说打官司对我不利,不知道对不对。但是从开始买房子起,我就出了比她更多的钱,因为大部分钱是我父母帮我借的,所以他们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而且我在房子上也费了很多的精力,装修的时候我两个月没上班,全部时间都花在装修上。但是现在她感情变了,和我分手,然后想的是房子升值的还全部归她,我什么都得不到。我现在很后悔,当时不为了省银行优惠的那一万块钱,就不会这么麻烦了,所以请帮我分析一下,打官司的话,我能争取得到多少?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