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出售问题,急!
我们是06年结婚,07年在宁波买的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女方一人名字,还贷是双方共同还,09年女方利用房产向银行贷款,但因信用不良银行通不过,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中介过户给第三方,利用第三方向银行贷款,在过户时男方无任何签字,没有时场,没有出具任何委托协议。 2010年女方因... 展开
其他答案
女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征求另一方同意。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转让,那么女方和第三方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确认女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2016-05-05 10: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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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女方单独所有,故在宁波的房产过户操作中并不要求先确认房产性质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房产交易中心给予办理过户手续,而房产的买受人系善意取得房产的,根据保护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房产买卖合同是成立且有效的,对方主张让你腾退房屋也是合法的。至于你与女方的纠纷,属于你们间的侵权,如你认为女方的行为分割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女方提起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但如果你们间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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