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们4月9日在长宁北新泾看中一套房源,同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签订房产居间合同,付意向金2万元,协议总价77万,首付21.5万,定金转首付,贷款52.5万,尾款1万。当天中介打电话说评估70万,只能贷款49万,我说没有现金补,要求撤销,他们又说下周一找别的银行评估。周日中介到房东处,协议合同价71.5万,其他税费我... 展开
律师先生:你好,我们4月9日在长宁北新泾看中一套房源,同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签订房产居间合同,付意向金2万元,协议总价77万,首付21.5万,定金转首付,贷款52.5万,尾款1万。当天中介打电话说评估70万,只能贷款49万,我说没有现金补,要求撤销,他们又说下周一找别的银行评估。周日中介到房东处,协议合同价71.5万,其他税费我承担,贷款50.5万,现金27.2万,电话告知我说省了税费,要多付现金,我同意了,中介也同房东签了定金合同。4.14约定签合同,因房东不愿意首付用来换银行贷款,也做不了转按揭,中介没有同房东协议好,而且之后给我们算的现金费用也达到28.5万,贷款50万,我们提出异议之后。4月15日中介又同房东协议,房东借款还了贷款,又同我们说合同价72万,贷款50万,其他费用还是我们付,现金还是需要28.5万,我们一直没有同意。因为现金支付超出我们承受范围,而且中介也没有按协议做,我们可以拿回定金吗? 补充:各位律师下午好:我们于4月9日在长宁看中1套房源,同中介签订房产居间合同,付意向金2万元,协议总价77万,贷款52.5万,首付21.5万,尾款1万。中介当天打电话说评估70万,只能贷款49万,我们没有现金补差,要求撤销合同,他们又说周五银行下班了,下周一再给评估。本来我们只有现金25万左右,又是首次购房,不熟悉相关税费和流程。4月11日(周日)中介打电话说到了房东处,协议合同价71.5万,其他税费我们承担,贷款50.5万,因为不满5年,营业税和个税中介费等,再加上我们的中介契税费等,中介说要现金27.2万,还要求户口留到8月底,说是这样给我们省的税费。当时因为在外面,也没有细算,以为省了钱,电话里也就同意了。于是中介同房东签了定金合同,房东收了定金。之后中介约4月14日(周三)13:00签合同,我们到了之后,知晓产证上产权人和里面的户口不是同一个人,房子属于里面有户口的那个人的,而且房东因为要拿首付去付另购房产的首付,跟中介约定我们的首付拿去付别的房产首付,要求中介给办理转按揭,但中介再次咨询银行却办不了转按揭了,因此当天也没有签合同,但中介列给我们的现金却达到了28.5万,超出我们的承受,而且我们也担心因为产权人和户口人不是同一个人,担心不迁出户口。当晚要求中介按协议来定合同,保证我们的利益,中介回短信答应一点保证我们的利益。4月15日,房东接了钱把贷款21万还了,但跟中介要5000元费用,合同价改为72万,再我的催促下,下班时中介才把合同发给我看,但现金支出仍然超出我们的费用,而且户口留到8月底没有变。4.月16日,中介打电话要我们过去签合同,我们说我们现金没有那么多,户口也要求迁出,但中介说房东因为买新房子要产权下来才能迁出户口,合同价更改为77万,税费各付,贷款51.8万,首付21.5万,2万定金转首付,尾款1万,补7000元差额。因有事回公司,也没有同意签这个合同,中介把合同发到我邮箱里也没有回复,又短信告知我说今天不签合同,房东没收定金,要求晚上8:00前去签合同,因为中介没有协议好我们要求房东把里面户口迁出条款,仍然是要留到8月底,我们没有同意该合同,也没有去签,只发了个短信给中介说中介没有按居间合同条款,我们不同意现合同,要求退还意向金,但因为手机功能有限,发件箱里没有保存该短信。4月17日,到中介处要求退还意向金,中介说你们要的话就走法务途径,请问我们能够走法律途径要回2万吗?自己向长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多谢各位指导!我们现在有房产居间合同、意向金收据、中介两次发邮箱里的合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