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海淀区有一套房改房(标准价),2010年父亲去世,我去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继承公证,2011年
我父亲在海淀区有一套房改房(标准价),2010年父亲去世,我去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继承公证,2011年过户到我名下,现因故准备上市出售,出售过程中,房产中介说需要补齐6%差价,变成房改房成本价,咨询海淀区房管局说让我找原产权单位,找到原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说之前给过我父亲一套周转房(每月缴纳房屋,无产权),因为去世以后我们一直... 展开
我父亲在海淀区有一套房改房(标准价),2010年父亲去世,我去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继承公证,2011年过户到我名下,现因故准备上市出售,出售过程中,房产中介说需要补齐6%差价,变成房改房成本价,咨询海淀区房管局说让我找原产权单位,找到原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说之前给过我父亲一套周转房(每月缴纳房屋,无产权),因为去世以后我们一直没有交回,所以不能办理这个房改房的补差价,在网上查询的时候看到如下文件:已购公有住房包括职工按标准价或1993年(含)以前优惠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时不须征求原售单位同意那我这个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应该也不能干涉吧,想问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收起
王之歌K|2016-05-25 15: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