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份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说她是帮别
去年八月份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说她是帮别人办理零首付分期付款买手机的,我通过她办理,我提供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三个练习人电话,还有我的一张照片,没有工作信息她可以提供,当时也没让我签合同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都没有,更不用说电子签名合同了,我就等着她给我手机,结果这个女孩子告诉我她拿手机我拿钱,还是几百块钱,这不... 展开
去年八月份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说她是帮别人办理零首付分期付款买手机的,我通过她办理,我提供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三个练习人电话,还有我的一张照片,没有工作信息她可以提供,当时也没让我签合同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都没有,更不用说电子签名合同了,我就等着她给我手机,结果这个女孩子告诉我她拿手机我拿钱,还是几百块钱,这不明摆着坑人吗?我告诉她我不买了,不办理了,我想反正我没签合同,我就走了啊?结果到九月份捷信公司的打电话给我让我还款,我没还,我又没拿走手机也没签合同,一直拖到现在,期间捷信公司发短信打电话骚扰我和我的家人,又是威胁又是恐吓的,还说起诉我,今年的四月份有一个人说是受捷信公司委托的律师打电话给我说一直催交不还将走司法程序起诉我,对方律师说她手上有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证明我拿走了款项,我这边无法证明我没有拿走手机,这种情况是不是对我不利,这个月12号这个律师给我和我老公手机上发立案函短信,说是什么刑法,合同法第几条几条立案起诉我还说寄到我户籍的派出所,希望各位律师从你们专业的角度给我一个中肯的建议,我改怎么处理这件事情谢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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