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伪造房产手续,获得的拆迁补偿,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2009年泉州市东海隧道工程房屋拆迁时,东海拆迁办一工作人员,把87年投标生产队不到90平方的仓库手续契约改成780平方,获得拆迁赔偿,村民向负责拆迁工作的东海街道(拆迁办)申请公开该获得拆迁赔偿的合法房产手续,东海街道以渋及个人隐私拒绝公开,2015年村民依行政诉讼把街道告上法庭,街道败诉后继续以渋及个人隐私拒绝公开,请问...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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