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8月9日与成都保利香槟国际售楼处签订
我在2014年8月9日与成都保利香槟国际售楼处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协商是办理按揭贷款,售楼处的人拿我身份证查了征信告诉我,我的征信没有问题,可以做按揭贷款,然后在开发商指定的工商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由于工商银行离我住址比较远,当时我还问了售楼处能不能不到工商银行贷款,能否到我朋友的兴业银行做按揭,售楼处说不行,只能在他们指... 展开
我在2014年8月9日与成都保利香槟国际售楼处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协商是办理按揭贷款,售楼处的人拿我身份证查了征信告诉我,我的征信没有问题,可以做按揭贷款,然后在开发商指定的工商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由于工商银行离我住址比较远,当时我还问了售楼处能不能不到工商银行贷款,能否到我朋友的兴业银行做按揭,售楼处说不行,只能在他们指定的银行做,虽然觉得这个规定很霸道,但也没有办法,我们也积极配合售楼处去工商银行办理一切按揭所需要的材料,一切材料提交完后,以为银行放款给开发商我们到时付按揭款就行了,于是,我们就忙其他事情去了,由于当时父亲诊断出患有咽癌,并已经是下咽癌晚期,我每天又要工作,又要照顾住院的父亲,忙得心力交瘁,期间,我问过开发商几次贷款的情况,他们告诉我在走程序,也并没有告知我贷款没放下来,如果开发商没有收到钱也应该有个告知我的义务啊!到了12月4日,我接到银行通知说要拿200万现金存单做担保,才能放款,我一接到通知,急忙找到开发商问他们贷款放不下来怎么办,开发商说15天以内把尾款交了就行,于是我到处借钱,才把房款170万交了,哪知道,现在开发商又告我说逾期47天,按合同约定需交违约金24000多元,我觉得这是由开发商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并且我也积极配合提交了贷款所需材料,贷款没办下来延迟了付款,而且我知道没办下来后又积极的到处筹钱,算我违约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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