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 原告的起诉状如何让写
2012年8月1日,被告人乙二向被害人李五借款2000元,双方约定5日内还款2800元,并将被告人丙三的一辆红色“五羊本田”摩托车交付给李五作为担保,乙二向李五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以该摩托车作为抵押。同月8日晚上,乙二邀约丙三及丁四、甲一去找李五,要求还款1600元赎回摩托车,遭李五拒绝。次日,乙二打电话给李五,要求退还摩托... 展开
2012年8月1日,被告人乙二向被害人李五借款2000元,双方约定5日内还款2800元,并将被告人丙三的一辆红色“五羊本田”摩托车交付给李五作为担保,乙二向李五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以该摩托车作为抵押。同月8日晚上,乙二邀约丙三及丁四、甲一去找李五,要求还款1600元赎回摩托车,遭李五拒绝。次日,乙二打电话给李五,要求退还摩托车未果,便让甲一、丙三、丁四去找李五并将李五带到乙二的女友李立家。甲一、丙三、丁四找到李五后,甲一持刀威胁,将李五带至三江县旱江镇盘村3组李立家中。在李立家的客厅乙二持假枪与丙三、甲一威胁李五,李五遂按乙二的要求,让人将摩托车退还丙三。后甲一离开李立家。乙二以清算二人之间的债务为由,将李五叫到李立的房间,与丙三分别用水果刀、钢管对李五进行威胁,丁四在客厅未进入房间。李五趁乙二不备时,将身上多余的现金藏在床头。后乙二、李五单独在房间时,乙二叫李五拿钱,李五给了乙二现金1050元,并出具一张李五向乙二借款8000元的借条,借条载明的借款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还款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之前。后甲一返回李立家中。乙二让李五将手机留下,回家拿钱和借条赎回手机,李五遂离开李立家。 收起
gssbb|2016-05-29 13:1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