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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将原房产证上名字去掉,能否认定为首套房?

看了媒体关于二套房认定的最新标准(认房不认贷),想就此咨询一下。我和妻子婚前都有住房,房产证上分别是我和父亲、妻子和其父亲。请问,我和妻子能否通过将原房产证上名字去掉的方式,再次购买住房,是否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该如何办理?另外,对于别墅性质的房子贷款有何要求?非常感谢
☆尧尧☆|2010-12-29 08:36

其他答案

马凌云

您好,您可以通过过户的形式,将房屋产权完全过户出去。首套房认定细则目前仍在等待中,各家银行具体情况都不相同,建议您关注本站最新消息。别墅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您可以考虑商贷。
2010-12-29 10: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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