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担保(循环二年):为朋友担保。有一些证据表明银行工作人员和借款人合伙欺骗担保人:1,银行个人贷款调查报告里讲借款人为公务员,副大队长,月工资收入7000元,家庭其他月收入5000元。资产负债情况,有住房价值500万元房子,汽车价值60万,存款10万,其它资产70万,经查个信系统,系统反映借款人有贷款余额130... 展开
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担保(循环二年):为朋友担保。有一些证据表明银行工作人员和借款人合伙欺骗担保人:1,银行个人贷款调查报告里讲借款人为公务员,副大队长,月工资收入7000元,家庭其他月收入5000元。资产负债情况,有住房价值500万元房子,汽车价值60万,存款10万,其它资产70万,经查个信系统,系统反映借款人有贷款余额130.7万,对外担保60万,信用记录好。事实:是借款人只有一套房子,只值120---130万之间,,汽车是二手买的,买的价是的38万左右,其它资产无法查明是什么资产?贷款人是离婚单身,有一个儿子,父母没有收入来源,是城管,工资没有达到7000元。只有三五千元左右二是,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收入证明是月收入是税后一万元。三是:借款人是以房屋装修名义贷款,但在银行贷款资料中没有找到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只有一份装修合同复印件,是个人对个人的,金额50万元,仔细查看,承包人的签字是贷款人自己写的一个名字。四:在整个贷款担保合同中,在所有页面的骑缝处应该有担保人及贷款人的印一个手指印,但在最重要的二张页面上没有手指印(贷款金额及担保人),其它页面有印手指印。所有怀疑这二张有调换的可能,因为在银行担保时,借款人和工作人员都没讲金额是多少,贷款年数是几年?只叫担保人签字及按手印。请问:担保人凭借这些证据有没有可能减轻责任? 2,借款人是不是提供虚假提供证明文件,骗贷款,要不要负刑事责任。3,银行工作人员是不是合伙贷款人期骗担保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