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施工的工程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于2016年2月1日春节前经人介绍用一套房屋155.62平方米价值113.447万元(此房屋为工程款顶账房产权归我所有)抵押给姜*借款40万元用于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给姜*写40万元的借据一张,由姜*的哥哥姜--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抵押的房屋),姜*承诺将借款还清后将房屋重新过户给我... 展开
我2015年施工的工程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于2016年2月1日春节前经人介绍用一套房屋155.62平方米价值113.447万元(此房屋为工程款顶账房产权归我所有)抵押给姜*借款40万元用于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给姜*写40万元的借据一张,由姜*的哥哥姜--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抵押的房屋),姜*承诺将借款还清后将房屋重新过户给我。2016年2月3日姜*给我汇款36万元,预扣4万元利息。2016年3月7日我汇给姜*4万元利息;2016年4月2日我汇给姜*4万元利息;2016年5月4日约好与姜*见面,见面后姜*与另一人挟持我到他的车上一上午,以未付给他利息为由对我施以拳脚,威逼敲诈我另给他写45万元的借条并赠送给他公寓楼一套面积65多平方米价值四十多万元,并注明层高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