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我于2016年9月初于天津市津南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房款花费76万,定金2.5万,中介费1.9万。由于房价上涨(目前,与我们购买的房屋相同的户型已涨至110万左右),卖方于9月底提出违约。现我们与房主、中介公司已经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还未去房管局签订购房协议。现在卖方主张赔付我们双倍定金和一半的中介费7千6百元(... 展开
我是买方。我于2016年9月初于天津市津南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房款花费76万,定金2.5万,中介费1.9万。由于房价上涨(目前,与我们购买的房屋相同的户型已涨至110万左右),卖方于9月底提出违约。现我们与房主、中介公司已经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还未去房管局签订购房协议。现在卖方主张赔付我们双倍定金和一半的中介费7千6百元(注:天津的中介费明面标的是一个点,但实际收取时是按照两个点,另外加居间服务费,所以算下来我们向中介交了1.9万的中介费,且有收据。但房主说他们那边只赔7.6千的中介费);我们主张按照居间合同里的要求赔付房款的10%、中介费1.9万、定金2.5万。由于和房主沟通时房主态度很差,很强硬,所以和他调解时调解不了,谈不下来,所以我们打算走法律路径。想咨询一下,如果按照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提出的赔偿条件合理不合理,是否还需要提出赔付房屋差价的损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