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国家老牌一级企业的老职工,没有享受过国家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都有资格享受),都住在单人缩舍.有的是结婚多年,小孩子都好大了,有的是40多没有结婚,还有退休有70多岁的老人.现在要拆除我们现有的住房(由公司以前的分厂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 而我们都是无法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人,请问我们能享受什么权益?怎么办?房地产公司已... 展开
我们是国家老牌一级企业的老职工,没有享受过国家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都有资格享受),都住在单人缩舍.有的是结婚多年,小孩子都好大了,有的是40多没有结婚,还有退休有70多岁的老人.现在要拆除我们现有的住房(由公司以前的分厂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 而我们都是无法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人,请问我们能享受什么权益?怎么办?房地产公司已强行叫了社会上100多人拆除一回,只是由于我们拼命才没拆成,下一回强行拆除又快来临,请大家帮帮我们! 1997年左右我们多次向工厂要房子,工厂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后.2007年处理最后680多套存量公房(当时说只有3-400套)对我们说房子没出来,拆缩舍会安排我们的,有大量的人有三,四套房子还买到存量公房,而我们无房户却买不到.现在厂里以谁拆迁.谁安置,而房地产却认为我们要基本的居住地方是厂里的问题,没有拿出任和手续就强行拆,还打伤我们住户的人,下一次强行拆除就快到来,这关系到好多人的生命,还有我们没签协议的住户,他们没出视拆迁手续,强拆我们的房屋,我们是不是可以主动自卫? 请问我们是向公司要房还是向房地产要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