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尾款买方不愿意支付怎么办?
我于2010年12月12日卖房,应买方要求其中余款4800元未支付,欠条是由介绍人(买方妹妹)所写,买方夫妻和其妹都有签名,当时协商是买方过户完毕立即支付余款(没有合同,在收据上写明的),此后在12月26日,补签合同一份,关于余款合同是这样注明的:乙方必须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展开
我于2010年12月12日卖房,应买方要求其中余款4800元未支付,欠条是由介绍人(买方妹妹)所写,买方夫妻和其妹都有签名,当时协商是买方过户完毕立即支付余款(没有合同,在收据上写明的),此后在12月26日,补签合同一份,关于余款合同是这样注明的:乙方必须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必须在本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否则按总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罚息直至付清余款,且甲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过户费过高,乙方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我几次找乙方催余款的事情,乙方却说他的钱要投资别的地方,没钱给我,还要我帮他卖房,实在令人恼火,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收回余款,如果起诉要在什么时间最好?不请律师行吗?到时我因起诉的损失是法院帮忙追回吗还是要自己追回?另外合同约定:此次交易所产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是不是连个人所得税也该由乙方承担?谢谢大家来回答!我只有50分财富,全部给了。 收起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