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2.5购买武汉市青山区奥山广场一层总价一百五十多万的商铺,交首付之日,与地产商指定的一家交通银行签订了50多万元贷款合同,且经过多方咨询,多次催要,首付半年之久也就是至2013年5月底,才拿到早该得到网签备案合同。6月份按照这家银行的要求,又重新提交了一遍贷款资料,地产销售人员通知,一个月左右贷款就能下来;... 展开
本人于2012年12.5购买武汉市青山区奥山广场一层总价一百五十多万的商铺,交首付之日,与地产商指定的一家交通银行签订了50多万元贷款合同,且经过多方咨询,多次催要,首付半年之久也就是至2013年5月底,才拿到早该得到网签备案合同。6月份按照这家银行的要求,又重新提交了一遍贷款资料,地产销售人员通知,一个月左右贷款就能下来;多次与银行业务人员联系,却催要贷款合同无果。银行人员只说是奥山地产的授信额度不够,暂时办不下来,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我也没有过多责问,多次短信希望银行能尽快把贷款办下来,不要出什么差池。一拖又是半年,交行业务员通知地产商什么授信额度还是不够,让我换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将当时收的抵押费555元退给了我,建行办贷款没有收这个钱,什么原因),于是在奥山地产经营部,转到建行第三次办理了贷款业务,本来心里石头落地,不想地产商与12月底发来通知说我还贷离合同指定期限过了半年,有权解除合同并让我承担违约责任。。。。。。拿到通知时,我心急如焚,顿时感觉自己是不是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地产商指定的银行,所有资料都是交房产销售人员之手转交银行,银行方面也单方面说由于地产商方面有手续没办下来才不能放贷,最后的结果是,地产商却反咬一口,猪八戒倒打一扒,威胁让本人来承担违约责任,天理何在!本人对贷款业务非常不熟悉,仅跟地产和银行业务人员有联系,信息闭塞,未尝想到开发商方面如此欺诈,蛮横不讲理。暂无积分,希望熟悉情况的律师能指点一二,若官司缠身,有诚意可详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