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抵债资产协议书甲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某(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出售抵债资产协议:一、甲方将2005年6月23日收回的﹡乡﹡站(房屋23间及院墙约420延长米)使用权以竞标方式竞买给乙方(此处抵债资产无土地使用证和权属证明,但﹡信用社与﹡乡政府签有抵债协议)。中标价格为... 展开
出售抵债资产协议书甲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某(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出售抵债资产协议:一、甲方将2005年6月23日收回的﹡乡﹡站(房屋23间及院墙约420延长米)使用权以竞标方式竞买给乙方(此处抵债资产无土地使用证和权属证明,但﹡信用社与﹡乡政府签有抵债协议)。中标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五仟元整,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交给甲方。抵债资产瑕疵风险乙方自愿承担。二、乙方对甲方出售的抵债资产有使用权,在使用当中乙方必须按照乡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同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此处抵债资产现有人,拍卖成功后由乙方自己协商解决腾迁事宜,如产生纠纷﹡信用社对此不负责任何责任。三、自抵债资产出售并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购买的抵债资产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四、抵债资产四至:东至道路,南至居民点,西至林地,北至旱田。五、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三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联社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市农村信用联社﹡信用社的公章2009年8月25日说明,﹡乡﹡站欠信用社和院子居住的人钱,但是在院子居住人(有和﹡乡﹡站的承包合同)不知道的情况下,乡和信用社签订了以物抵债合同,并有了异议,请问信用社的这个协议书,是否侵犯了院子里居住的人的权利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