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房产问题(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2004年年底,我和对方谈朋友,对方在之前买商铺时已向银行贷款,故提出以我的名义购买了当时价值70万的住宅房屋,并以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0万元,因我未买过房,所以享受了首套房最优惠利率,产权登记上为我一人所有。2005年初,因双方觉得不合适分手了。就该房屋问题签订了“房屋过户协议”。协议明确了以下三条:一、该房屋产权归...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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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杰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362782191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最佳答案 协议有效。向银行说清楚是不可能的,银行根本不会理睬。解决起来确实很难,想必你自己也知道,否则也不可能拖延几年了。。
2014-10-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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