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年9月22日入职,17年1月刚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这方面是否也可追诉?
您好,我16年9月22日入职,17年1月刚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但没公积金,17年2月13日被公司莫名辞退,工资只发了前3个月,均按照试用期薪水来算,劳动合同一直未给我,目前公司想让我主动离职,我想问下从上年9月22至今年2月13是否视为半年期限,除了应赔付我1个月辞退赔偿金之外,我是否可以因拖欠工资而获得每月50%的...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及拖欠工资的差额,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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