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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后未判决,后通知转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后未判决,后通知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请问,法院仅仅给出案情复杂的说法是否合法?应当给出具体理由吗?
ask6325248662|2017-03-01 12:0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91571093

法院可以依职权转为普通程序
2017-03-01 13:18
来自北京市

ask6455412828

没有必要给出理由的,因为本来就是法院的权利
2017-03-01 13:06
来自北京市

ask7075795352

不需要给出个具体理由
2017-03-01 12:58
来自北京市

ask2069325877

依法改为普通程序,不影响你的利益。
2017-03-01 12:46
来自北京市

ask5535361634

建议当面咨询分析整个案情
2017-03-01 12:32
来自北京市

xieminwu

法院可以依职权转普通程序
2017-03-01 12: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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