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五)出境定居的;(六)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七)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的;(八)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九)职工死 展开
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五)出境定居的;(六)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七)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的;(八)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九)职工死亡、宣告死亡的;(十)身患重大疾病的;(十一)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住房损毁的家庭;(十二)内转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十三)支付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十四)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在管理中心预留印鉴;(二)提取人持《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同时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章,个人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凡委托他人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