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六七年前,在信用社借贷三万,可是当时就给我一万五,
我大概六七年前,在信用社借贷三万,可是当时就给我一万五,例外一万五是银行给了别人了,现在叫我还钱,我只认当时我拿的一万五,加利息二万多,可是银行说让我还三万本金加利息五万多,我不能接受,当时我不懂西里糊涂的把字签了,我想求助你们有好办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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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到你的材料及证据才好判断,据你的描述,你自己签字了的,会比较难处理。如果你在成都地区,建议你带上材料到律所来咨询,看能否找到合适的方案。
2017-03-04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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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采用的放款方式是?转账还是现金给付,如果是转账有转账记录的,如果是现金也有收条,但是如果当时你完全完善了手续的话,是需要按照借贷金额三万计息并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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