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淮南户口,在去年9月21日购买一套合肥瑶海区户口的小户型二手商品房,当时交付2万元定金,在10月2日国家出台政策,要求非合肥户口的居民,若购房得提供一年社保证明。所以当时就没法买,和房主与中介口头商定等社保时间满了,着手办理购房手续。本来预计3月可以到一年,但是我工作调动到淮南,社保也跟着过去了。所以还是无法购买。现在想... 展开
我是淮南户口,在去年9月21日购买一套合肥瑶海区户口的小户型二手商品房,当时交付2万元定金,在10月2日国家出台政策,要求非合肥户口的居民,若购房得提供一年社保证明。所以当时就没法买,和房主与中介口头商定等社保时间满了,着手办理购房手续。本来预计3月可以到一年,但是我工作调动到淮南,社保也跟着过去了。所以还是无法购买。现在想和房主与中介商议,废止合同,定金退还,但是房主不同意,而且中介要求双倍赔偿违约金。合同当时签了3份,两份房产局定制的,我与房主买卖合同,我与中介的协议,还有一份补充协议,都是按正常合同签的。但是在那份买卖合同上,当时补充说明了一条,因国家政策和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终止,定金退还,中介将房产证还给房主。我想请问,若房主执意不肯退还,中介要求赔偿,打官司的话,我有胜算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