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纠纷案:老房子属于兄弟两人共同建盖,因矛盾兄与弟签协议8年后房子从天到地双方各占一半,8年后法院判决合同有效,但因3楼兄方8年内自行建盖(老房原有2楼)未经弟方允许,法院协调之下弟方愿放弃3楼的所有权,但前提一二楼的划分必须把原楼房楼梯改建一格归为平分范围之内。法院判决前资料中明确写到争议房屋长为14.7米宽为5.7... 展开
民事合同纠纷案:老房子属于兄弟两人共同建盖,因矛盾兄与弟签协议8年后房子从天到地双方各占一半,8年后法院判决合同有效,但因3楼兄方8年内自行建盖(老房原有2楼)未经弟方允许,法院协调之下弟方愿放弃3楼的所有权,但前提一二楼的划分必须把原楼房楼梯改建一格归为平分范围之内。法院判决前资料中明确写到争议房屋长为14.7米宽为5.7米但执行通知书里 执行内容确只是原来老房子的划分面积,并没以争议房屋长宽来划分。与院方争辩,院方称判决书内容里并未提及长宽多少,而判决前附带资料提及争议房屋长宽只能作为参考。判决书里只提到判决原双方签署协议有效,而协议里注明分的是老房子的一半,我方辩驳判决书中也未写我方放弃3楼,放弃3楼的内容也只在判决前附带资料里提及,执行通知书为何不划分我方3楼的房屋,为何放弃3楼的内容能在执行书中出现,执行方为什么又不按争议房屋长宽来划分,偏要以原协议书的划分?判决附带资料里明确写有争议房屋长宽距离,当然这多出来的距离是我方放弃3楼的划分才多出来的,这点我相信法院的公平的划分,但到执行局执行的通知确依然是老房子的划分方法,多次去争辩执行方确强词夺理,后以我方要求过高终结执行,现在半年后仍未有音讯,我方多次去法院辩驳,院方称判决书资料与判决内容有矛盾,有很多错误的地方,要求我方重新申诉但这官司从 年到现在打了3年时间,重新申诉难道又要3年??我现在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