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关于商铺产权的理解
比方说我买了一个有产权的商铺,商铺的使用年限是40年,我的理解是我买的只是商铺的产权,土地是买不了的,也就是由于土地只能使用40年所以我的商铺也只能占用所在土地40年,但只要国家不回收商铺所占用的土地那么我对商铺的产权是无期限的,只要维护好400年也可以,所需要做的就是过了40年后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其他答案
就目前政策来说,您的理解是对的。有一点就是如果不将商铺过户交易,也是暂时不用补土地出让金的,有产生交易的情况下再补。
2017-05-24 14: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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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卖土地,只卖使用权,根据目前物权法规定:到期后如果没有明确条例说明,将自动延期;至于到期后是不是补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延期使用,要看到时候的政策、法律规定。
对的,而且40年后,如果要折迁还要给你一定的补偿。还有就是土地出让金就算是40年后不补也可以的。只是你出售的时候再补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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