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隐瞒事实,合同迟迟未到房管局备案
2015年1月份买房交了30万的首付款,剩余款用公积金贷款,开发商给出了一份首付款收据,签订了一式三份购房合同,合同上写有5月30日交房。当时售楼人员说一个星期之后拿收据去换发票,之后去要发票的时候,他们说发票现在还没有,要在等一段时间,到时候会电话通知。两个月之后去找他们要发票和购房合同的时候,他们说发票要等到贷款批下来之...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建议当面详询
2017-05-29 17: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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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会有银行信用问题;其次建议解除合同,因为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反之则会面临到时候办不了证等等风险。最后,等交房没有意义,因为你始终只有居住权,没有备案办不了证,也付不清余下房款,还有可能开发商再次抵押(即使帮你姐押了)或一房二卖 我的补充: 2015-05-2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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