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爸购置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银行按揭还款一直用原户主的卡号。当时房产证未办理,我爸做了公证,领证时还是委托代理人签字领证。但是现在叫对方移户,对方拒绝签字,她理由是要我们赔偿她信誉费,一次是8号还贷,但是8号才去存钱,另外一次是银行提息,但银行未尽到提息的义务致使我们少交了几元钱,但是收到对方通知后,我们及时补上... 展开
09年我爸购置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银行按揭还款一直用原户主的卡号。当时房产证未办理,我爸做了公证,领证时还是委托代理人签字领证。但是现在叫对方移户,对方拒绝签字,她理由是要我们赔偿她信誉费,一次是8号还贷,但是8号才去存钱,另外一次是银行提息,但银行未尽到提息的义务致使我们少交了几元钱,但是收到对方通知后,我们及时补上。之前我们在银行的交易记录都是发往我爸手机,后来她没有通知我们私自取消了手机短信业务,删除了我爸信息。在5月底我爸要给6月的按揭转账的时候,发现对方又私自修改了银行户主姓名,把自己的中间一位字改了,致使我们无法转账。我想咨询的是,那之后还款,还会与我们家房子关联吗,还有我们和她交涉,她要我们赔偿5万人民币,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