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收房验房>验房> 问题详情

请教两个关于收房时维权的问题

我这个月底就要收房了,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1开发商总共延期交房3个月,可是以奥运会影响工程进度为由,只答应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2我的房子已经还清贷款了,可是开发商还是让我收房的时候必须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请问开发商这两个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的话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我个人的权益呢?
ask9175778571|2017-06-02 14: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394439920

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2017-06-02 14:50
来自北京市

ask1157171460

这样子做明显违法了北京市的装修准则的,再说了你们当初签的合同也应该注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罚金问题的;两个做法都不合法.1、奥运不是不可抗力,况奥运的情况开发商早就知道,签定买卖合同时就应当预料到相关情况,所以不能以此情况作为免责或者减责的理由。2、公维金是应该交的,但是契税不一定必须交给开发商,可以自己在办理产权证书时直接交给税务机关。
2017-06-02 14:3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