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与其夫人孩子居住美国,2013年,经授权委托其在国内的朋友将其夫妻共同房产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三十七号楼的一座近六十平米的房产以市价240万元售与本人能通过起诉代理人通过法律手段以判决书执行的方式办理过户吗?(来自北京左家庄北里小区)
王先生与其夫人孩子居住美国,2013年,经授权委托其在国内的朋友将其夫妻共同房产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三十七号楼的一座近六十平米的房产以市价240万元售与本人,因其委托人与我是亲戚关系,所以当时也没有签订合同,只是看了一下其委托代理书及房产证,2014年底全部房款分几次都付给了代理人,王先生也出具了收全款收据,但后来咨询中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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