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家有一套80年代的拆迁房。我们原是桂溪乡玉林一组村民土地被征后赔偿到了现在的成都市武侯区九如村四号。房子原是共有的,我本人18个平方,母亲和父亲各18个平方。1989年产权办下来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父亲已经死了。如果我要证明有18个平方怎么办呢?因为是80年代老房子,我们小区很多当时都是办的家长的名字。现在房... 展开
您好!我们家有一套80年代的拆迁房。我们原是桂溪乡玉林一组村民土地被征后赔偿到了现在的成都市武侯区九如村四号。房子原是共有的,我本人18个平方,母亲和父亲各18个平方。1989年产权办下来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父亲已经死了。如果我要证明有18个平方怎么办呢?因为是80年代老房子,我们小区很多当时都是办的家长的名字。现在房子要占了兄弟要来争本属于我和母亲那36个平方。我和母亲要怎样才能拿回原来各自的18个平方呢?以下是我们房屋的信息:房屋产权人:王廷福登记字号:金权字第6454号房产地址:金牛区桂溪九如村四号二栋二单元一楼(现在的:成都市武侯区九如村四号2-2-1)面积:55.65产权来源:赔建发证时间:1989/5/2现在我们那里拆迁,拆迁办那里会考虑到我们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赔偿我们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