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一套公租房,我哥将房产证过户于名下。我们及时向房管部门提出纠正不当过户。
我母亲一套公租房,母亲于1985年去世。我们兄妹5人,母亲去世后有我和哥哥同时居住在里面。1995年未经我们兄妹同意,我哥将房产证过户于名下。2004年哥哥病逝我们才知道房产证过户他的名下,我们及时向房管部门提出纠正不当过户。房管部门承落不再过户与其他人。2012年房管部门再次过户给哥哥的女儿。这?过户行为合法吗?
其他答案
您好,只要在对方名下对方就能过户,发现有问题确实可以提起异议登记,但是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过期就没有效力了。房管局这种私下的承诺没有意义。应当直接提起诉讼。可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我来给予直接的指导。本人处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你好,这个要看当时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为了最大地保护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转为来电免费咨询或一对一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您好,请问在您哥哥过户之前,该房屋原本是在谁的名下?是您母亲吗?那这样的话当时过户给您哥哥的行为就不合法。具体的案情您可以来电详说。在了解具体的情况后才能给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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