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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18年十月份交房,不补交的话就给发退房函。购房时没说,只签了一个协议。

我是16年年底交的首付款,当时是7500买的,说的是18年十月份交房,现在又让补交房款,说是当时房管局备案价是4900,现在需要把自己买时的价格差补齐了才能贷款,按照这个算法我需要每平补交2600元才可以,要不贷不下来款。不补交的话就给发退房函。我想问问这个合理吗?购房时没说,只签了一个协议。
李艳容|2018-03-04 12: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247796898

首先要看他现在是否五证齐全,如果五证齐全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诉讼,主张按原协议履行。
2018-03-04 12: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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