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拆迁分房房产归属,有什么规定

我是一女的,我和女儿的户口一直在母亲家里,88年,父母居住地方被某单位征去建职工福利房.当时房屋是这样分配的,我和女儿分得一个一居室,我的两个哥哥各分得一个两居室,我的母亲和我未婚的小弟弟分得一个两居室.那时还没有房产证这么一说.后来我弟弟结婚,家里人就商量我说,把母亲的户口迁至我和女儿这里,把母亲的二居室给弟弟结婚用,我答... 展开
ask7061810016|2018-03-30 13:3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68552855

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局下发的。一般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商业房为50年,房产所有人只具有使用权,不能交易买卖,土地乃属国家所有。房产证,是当地房产管理局下发的,是国家唯一承认的房产归属人的凭证。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此房产就是谁的私有财产,产权证自己发证日期起五年后可上市交易。有房产证,在拆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拆迁安置补偿以持有产权证人的名字为准。
2018-03-30 14:19
来自北京市

wap2130491415

拆迁获得一套楼房,登记的姓名是爸爸姐姐和我,五年后办房本,房本写我和老婆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吗
2018-04-26 07:58

ask1780720179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2018-03-30 14:10
来自北京市

ask129710440

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而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就是房产证。你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是属于你的,所以,在拆迁里无法获得房屋补偿(分房或给钱)。虽然你有土地证,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规定了对房屋补偿,并未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2018-03-30 13:5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