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房产的问题,有什么规定?
我父亲和我继母是在2005年结婚的。在领结婚证之前,我继母单位集资了一套单元房。面积178平方米。总值24万元。我父亲给了12万元现金。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什么协议。房产证写的也是我继母的名字。现在房子出租出去,每年的房赁费也归我继母所有,并且她用这个房子做抵押贷款。所得的收益也归她所有。今年她买了15万元的汽车,这个车是不是... 展开
其他答案
一、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 展开
2018-03-30 13: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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